2015年7月19日 星期日

盘点我最爱的言情小说(三)

21. 《仙侠奇缘之花千骨》


瑶池初见,他是高高在上的长留上仙,而她偷偷混入,变作小虫趴在树上,却被风吹
落于他的酒盏之中。
“不小心掉下来了吗?”
他的笑淡然而又慈悲,那是她此生唯一一次见到,却是对着一条小虫。
一年之约,拼尽全力,只为了有一天,能叫他一声"师父"。
“师父,你为什么收我为徒?”
他不语,只是将宫铃赠予她,轻抚她的头。
那漫天绯色中白得尘埃不染的身影,每日站在绝情殿的露风石上,俯瞰天下苍生。
她发誓说,再也不会让他寂寞了。可是绝情殿上的朝夕相伴,默然相守,终于还是走到了尽头。
为了救他,她犯下弥天大错。然而……
“错了就是错了。”他淡漠依旧。
八十一根消魂钉,还有高高举起的断念剑。
剑断念,人断情......
师父,你知道被最爱的人剖心噬骨有多痛吗?
你知道悲伤至极,却依然抱住幸福的回忆不愿遗忘,日日夜夜思念一个人的感觉有多苦吗?
我不相信正,不相信邪,不相信幸福,可是我相信你。
所以,微笑着不放弃,哪怕,爱比死更冷。
一步一微笑,一步一伤心,一步一劫灰,尽管记忆再悲伤,我却笑着,不愿遗忘。



22. 《他来了,请闭眼》


当你拥有了一个聪明、傲娇又忠犬的男友……
  约会时,他说:“我对这种事没兴趣。不过如果你每十分钟亲我一下,我可以陪你做任何无聊的事。”
  吃醋时,他说:“与我相比,这个男人从头到脚写满愚蠢。唯一不蠢的地方,是他也知道你是个好女人。”
  做爱时,他说:“虽然我没有经验,但资质和领悟力超群。顺便提一句,我的观察力也很好。”
  求婚时,他说:“言语无法表达。如果一定要概括,那就是——我爱你,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。”
  我把他从孤独的世界,带回繁华温暖的都市。
  他却牵引着我,从平静平凡的生活,走向刺激又肆意的人生。
本文男主身为教授,聪明、傲娇、忠犬、高智商低情商,女主甜美温柔、敏锐聪慧。两人相处情景欢乐爆笑,在一起又一起案件中日久生情,从平静平凡的生活,携手走向刺激有肆意的人生。文章题材新颖,推理部分简明扼要不失严谨专业,言情部分萌宠甜蜜并且激情不断,都市言情与犯罪心理推理类题材完美相融,成功讲述了一个真挚、有趣、激荡、动人的故事。



23. 《华胥引》



若用生命换一个过往完美的幻境,你可否答应?
对某些人而言,世界的倾塌只需要那么轻轻一句话,无奈痛苦的现实,难以承受的痛,不如只求在梦中得到一个圆满。
以命易梦,轻叹悲欢离合一场戏,黄梁之后,尚剩几何?
华胥一引,乱世成殇。
这是一个发生在乱世的奇幻故事。城破之日,叶蓁以身殉国,依靠鲛珠死而复生时,她只是一个“轻若尘埃,一拂即逝”的君禹山君拂。而他两年后再次与她相遇时,用的也不是陈国世子苏誉的身份,他只是一个被她救下的蓝衣公子。当她弹起华胥调,便生死人肉白骨,探入梦境与回忆。
幻术构成的曲谱里,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。而她与他一次一次于幻境中相遇,身份两重,缘也两重。清平华胥调,能不能让每个人追回旧日的思念,不再悲伤?

24. 《脱骨香》


桃园市酒吧街上有一家叫“脱骨香”的古董店,店里除了古董之外,暗中还卖两种东西:一是血浆,二是镇店之宝神秘诡异的脱骨香。
店主江流是一只帅而温柔的男僵尸,白天的工作是外科医生,晚上化身为死人化妆师。江小司是他曾经爱的人和守护的人的女儿,两人相依为命千年。
某日,一女高中生坠楼身亡,她的QQ一直在线,Q上男子接连听着音乐头套塑料袋跳楼自杀。
沈家世代捉鬼,沈漠和沈蔻丹叔侄女二人,一个是T大考古学教授,同时也是警局顾问,专门负责侦破灵异案件。一个擅长易容和伪装,因捉鬼任务不同,随时变换不同职业。
因为此案,四人阴差阳错的遇到了一起。
捉鬼无数的沈蔻丹,面对江流却一次次遭遇滑铁卢。
而调皮捣蛋的江小司和保守冷酷的天师教授,更是扯出一连串或笑闹或悲情的误会。
一个是养育她千年的温柔帅气的僵尸爸爸,一个是老拿她训话的冷漠别扭的天师教授。
讨厌,为什么都是美大叔挖?……脱骨香古董店里,一只蹦蹦跳跳的小僵尸的故事。
一分恐怖,两分虐恋,三分禁断,四分搞笑。
他守护千年,只为一枚铜钱的诺言。
她千手千面,最终忘却了自己本身模样。
他保守古板,以为自己无欲无情。
她单纯执着,到头来不过落得个伤心脱骨,人不人鬼不鬼。



25. 《沥川往事》


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。
六年前,男友沥川不辞而别,此后小秋一直做着爱的囚徒,她不明白浓烈的爱情怎会一夜之间宛如黄鹤。
  沥川弃小秋而去之谜,啃噬着小秋的心,再一次邂逅,小秋在进退之间徘徊。面对一个极品男人的隐忍不发,小秋忽然明白幸福从来都不是唾手可得,残缺与完美总是如影随行。


26. 《老公少根筋》



她猜她的前三任男友大概私下义结金兰过,
不然怎么会都用同样的理由提分手?
算了,就当过年前的除旧布新吧,
可是这个新来的男人似乎也不是很正常,
自己头痛要她的手一起“甘苦与共”,
第一次见面就让她把淤青当刺青,
偏偏她又很狗屎运的一再遇见他,
不得不跟他吃个两次面、不小心还接了一次吻,
就这样而已,应该不算太熟……吧?
所以说,他凭什么叫她辞了工作陪在他身边?
就算她觉得有个少根筋老公也满有趣好了,
也要报纸上说的那个富家千金不跟她抢人才行呀……





未完待续......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