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9月12日星期六

「关于我那笔,不可告人的消费记录」读后感

今天,我在《微信读书》找到了一本有趣的小书,只有短短3000字左右。带着好奇心,我点开了它。没想到读着读着,却让我想起了自己那些不可告人的消费记录。

五年级那年,我偷拿了妈妈钱包里的三块钱,悄悄把它塞进校裙口袋。我用这三块钱买了一本带钥匙扣的精美个人资料本,让班上的同学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。那是我第一次体验到“自己花钱买喜欢的东西”的快乐。

第二次是在十八岁那年。我偷偷留下自己赚到的一百块工资,其他的钱全部交给妈妈存进银行。我用这一百块买了心心念念的韩式衣服。因为怕妈妈发现,我甚至把衣服藏在衣柜里好几个月。

可当我终于把它拿出来时,却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当初那么喜欢它了。

原来,每一次消费真正让我上瘾的,或许并不是拥有那个东西,而是“买下它”的那一瞬间。

如今三十一岁的我,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那种单纯的快乐了。

也不知道这是长大了,还是变穷了。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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